信件详情
姓名: 宁有高
标题: 村里能入党吗
内容: 尊敬的刘县长 您好,我是会东县铅锌镇的一个村里的孩子,现在我在四川天一学院读书,就读的是大专院校,我给您写信,就是想问您,我们在村里能入党吗?我很期待能入党。
来信时间:
2018-06-01 18:06:18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回复内容: 关于“村里能入党吗”的回复
 
  宁有高同志:
      您好,您关于“村里能入党吗”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二章第六条“入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没有工作、学习单位或工作、学习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向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会东县铅锌镇政府已安排专人于6月21日通过电话对您进行答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人:沈槐
      电  话:0834-5431773
      承办单位: 会东县铅锌镇人民政府
      承办时间:2018年6月25日
回复时间: 2018-06-25 16: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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