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来源: 时间:2015年01月15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办理部门

会东县民政局

责任处室

社会事务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事项收费

1.收费项目: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收费标准:手续费20/件,工本费10/件,调查费220/件;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 财政部关于收养登记收费的通知》(价费字[1992349号)

2.收费项目:凉山日报公告费;收费标准:400/条;收费依据:凉山日报广告代理。

申报条件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申请材料

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

相关表格

本事项申请表格应到办事现场领取。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收养关系当事人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共同到被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2、受理申请;   3、审查,收养登记机关收到解除收养关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4、决定,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为当事人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回收养登记证,发给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受理形式

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地址

受理机关:会东县民政局;受理地址:会东县会东镇人和西巷16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凉山日报公示60个工作日不含在办理的30个工作日中)

办公时间

上午:800 —1200 下午:14:30—17:30

联系电话

0834-8551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