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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东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来源:县审计局 时间:2017年11月02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会东县审计局成立审计组,自2017年9月4日至10月11日,对会东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的会东县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重点由会东县审计局委托四川中创吉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创吉达公司”)对工程造价部分进行审核,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会东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会东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该工程根据凉农综办〔2015〕60号文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配套,项目总投资13935000元。项目建设地点为会东县淌塘镇。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四川亚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监理单位,中标价为189000元。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南充市美地农业工程有限公司为勘察设计单位,中标价为186900元。该工程施工共分为三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583652元。该标段建设地点为会东县淌塘镇;工程类型为土地整理;建设规模及内容:灌溉渠系建设262.4m、新建田间道路6507.1m、新建蓄水池39口、埋设PE管网24600m、坡改梯21.18亩等工程。二标段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祥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价为3685192元。该标段建设地点为会东县淌塘镇;工程类型为土地整理;建设规模及内容:灌溉渠系建设:228.8m、新建田间道路12606.6m、新建蓄水池23口、埋设PE管网16019m等工程。三标段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四川圆瑞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为4100826元。该标段建设地点为会东县淌塘镇;工程类型为土地整理;建设规模及内容:灌溉渠系建设16294.6m、新建田间道路1440m、新建蓄水池16口、埋设PE管网27277m等工程。

  该工程合同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月5日,计划竣工时间2017年4月5日,合同工期为120天。实际开工时间2017年1月5日,实际竣工时间2017年6月29日。2017年5月经县政府办组织县农办、县财政局、县发改经信局、县农牧局、淌塘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初步验收,验收结果为合格。

  (二)该项目工程资金收支情况

  1、资金收入情况。

  会东县财政局收到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300.6万元,其中中央配套929万元、省级配套358万元、州级配套13.6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

  该工程支出880.668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款795.90万元(一标段250.9万元、二标段258万元、三标段287万元);招标代理费5.6235万元;设计费9.345万元;计提项目管理费26.5万元,计提工程管护基金13万元;采购肥料30.3万元。

  3、应付未付款情况。

  应付未付282450元,其中监理费189000元、设计费93450元。

  (三)该项目工程造价审核情况

  本次审计由会东县审计局委托四川中创吉达公司对该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并向会东县审计局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本报告中涉及工程结算审核事宜均采用四川中创吉达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结果。由于专业胜任能力的限制,审计组未能对四川中创吉达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进行复核,直接采用四川中创吉达公司提供的审核结果作为审计证据。

  该工程送审结算金额11867205元,审定结算金额11710194元,审减结算金额157011元,审减率1.32%,审减原因一是综合单价组价有误审减57765.68元;二是多计工程量审减99245.14元。

  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送审金额(元)

审定金额

(元)

审减金额(元)

审减率

1

一标段

3749913

3689784

60129

1.6%

2

二标段

3754914

3698685

56229

1.5%

3

三标段

4362378

4321725

40653

0.93%

合计

11867205

11710194

157011

1.32%

  (四)该项目投资完成额情况。

  根据会东县财政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中创吉达咨询公司提供的工程结算审核结果,截止2017年9月30日该工程共计完成投资1284032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2013194元(工程建设价款11710194元、采购肥料303000元),待摊投资82713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该工程从立项批复到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签定,通过竞争性谈判确定勘察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及合同签定都遵守了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项目建设资金基本做到专款专用,基本按照工程建设进度支付工程款。该项目的建成,显著减少了水土流失,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提高了区域内农业抵抗自然灾害的能力,并且有效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安全,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除以下所反映问题外,在本次审计范围内,尚未发现会东县财政局在该工程建设中存在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该工程送审工程结算金额审减157011元,责令按审计认定的工程结算金额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审计发现,该工程送审结算金额11867205元,审定结算金额11710194元,由于施工方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有误的原因,从而多计工程价款157011元予以审减。其中一标段送审结算金额3749913元,审定金额3689784元,由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有误的原因从而多计工程价款60129元应予以审减;二标段送审结算金额3754914元,审定金额3698685元,由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有误的原因从而多计工程价款56229元应予以审减;三标段送审结算金额4362378元,审定金额4321725元,由于施工单位多计工程量、综合单价组价有误的原因从而多计工程价款40653元应予以审减。

  上述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的规定,责令县财政局按照审计认定的工程价款结算金额11710194元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其中一标段3689784元、二标段3698685元、三标段4321725元。

  四、审计建议

  (一)经审计核实,该工程实际到位资金1300.6万元,完成投资额1284.0329万元,结余资金16.5671万元,鉴于该工程属于非经营性项目,资金来源属于财政资金,建议会东县财政局按照《基本建设财务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在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结余资金16.5671万元,上缴县财政。

  (二)会东县财政局计提的项目管理费26.5万元尚未使用,建议县财政局积极争取将地方财政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并按规定将提取的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实地考察、检查验收、业务培训、项目及工程招标、资金和项目公示以及土地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土地治理项目一般工程初步设计等方面的支出,不得用于人员工资、补贴、购置车辆等行政经费开支。会东县财政局计提工程管护经费13万元,尚未使用,建议县财政局专项用于农发工程项目管护,不得挪作他用。

  (三)建议会东县财政局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同时加强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资料的审核,确保送审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随后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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