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严防死守 坚决防范遏制高危企业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


来源:会东县安监局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关于严防死守 坚决防范遏制高危企业恶性事故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安委会,省煤炭产业集团公司:

  在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之际,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摆位失当,一些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仍然不落实。特别是达州市在不到10天的时间里连续发生4起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死亡7人(其中非法生产较大责任事故1起、死亡4人),突破全年煤矿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教训,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高危企业恶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当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清醒认识当前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我省煤矿、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企业结构复杂、数量巨大,历来是重特大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当前正值第四季度,进入产销旺季,事故风险进一步加大。党的十九大将于10月18日召开,必须有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决不允许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在当前这个特殊的关键时期发生重特大事故。9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专门召开全国部分省市煤矿、危化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近日尹力省长、王宁常务副省长、彭宇行副省长针对达州天师煤业有限公司“10?2”较大事故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明确要求把煤矿安全稳定作为十九大前后及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举一反三,加强当前重要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整改一定要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再发生类似事故。各级政府要切实讲政治、顾大局,真正把遏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作为对各级党员干部政治意识强不强、履职水平高不高、工作作风硬不硬的重大考验。

  二、严防死守,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恶性事故发生

  (一)坚决果断使重大问题企业停产治理安全隐患。现在距党的十九大召开只有一周的时间了,各地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迅速的行动,瞄准隐患问题,严格监管,严厉执法,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各地要借鉴达州市委、市政府在特殊时期,要求县委、政府对煤矿等高危企业进行全面评估,对心中没底、难以保证安全生产的企业,坚决停产整治安全隐患;书记、县长对坚持生产的高危企业承担安全保障责任;停产停工时间超过7天以上的,坚决执行行业复工复产规定有序复产的做法。

  (二)严格督促问题整改。各地要严厉督促高危企业整治发现的不安全问题。煤矿方面,要对照安全自检表,在“体检”期间开展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大检查期间再开展一次自查自改,凡是没有开展的,要抓紧补课,不能让隐患有漏网之鱼;要不断强化风险管控和重大灾害治理,强化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防治水措施;要加快解决采掘失调问题,尽快补还安全欠账,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做到均衡生产;要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矿长带班下井制度,严防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造成事故;要严格复工复产验收程序、标准和审批签字制度,地方煤矿验收必须由市(县)长签字,任何人不得随意变通代签,凡是不按标准和程序验收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没有完成“体检”任务的,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没有针对性的、没有按规定开展政府层面自查自改的,要抓紧补课,不留死角和盲区。各地对新复工复产煤矿都要进行全面“体检”,发现验收不认真、走过场的要“推倒重来”;要督促各地和企业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尽快整改到位,重大隐患要由地方政府挂牌督办。非煤矿山方面,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非煤矿山企业特别是尾矿库“头顶库”、煤系地下矿山、高边坡露天矿山及排土场,切实做好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灾害预测预警、安全措施落实、应急管理和处置等工作。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方面,要突出对涉及强氧化剂、有毒有害气体、液化气体(特别是石油液化气)、低闪点易燃液体等企业的监管,督促认真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要认真对照前期国、省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照单整治复查,确保整改到位、隐患清零;要深入总结存在的突出问题,狠抓重点、狠抓关键、狠抓薄弱环节,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督促企业持续强化风险管控,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坚决防范事故发生。

  (三)强化包企业的盯守责任。严禁一停了事和放任生产企业不管。煤矿方面,四季度,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统一组织,对正常生产矿井和建设矿井、停产停工矿井、纳入去产能矿井等各类矿井,强化逐矿包保责任制,明确包矿领导和驻矿人员,明确包矿职责任务,并把包矿盯守人员名单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向社会上公示,严防以停产整改为名和以技改为名违法违规生产,严防明停暗开、昼停夜开,对关闭矿井要组织巡查,防止死灰复燃。非煤矿山方面,应借鉴煤矿包保责任制度落实重要时期安全盯守责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方面,要盯住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特别是要加强对“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和安全生产问题突出企业的监管,对发生过事故的地区和化工园区等重点地区,要实行专人专组专盯。

  三、进一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一)进一步落实“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各级政府要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该曝光的曝光,该惩罚的惩罚,该取缔的取缔,该移送的移送,绝不姑息迁就。如果不严格执法,对执法人员也要追责问责。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梳理检查今年执法计划完成情况,统筹兼顾安全大检查、安全“体检”与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执法计划。要对长期停工停产企业要落实停止供电、停供关键生产要素等措施,确保停实停死;对停产整改企业要逐一落实整改方案和措施,限制供给生产资料;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不申请延续、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及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隐患整改无望和灾害难以有效防治的,要促使其依法淘汰退出。

  (二)进一步严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事故通报、警示、约谈和督办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加大事故惩处力度,煤矿和非煤矿山企业年底前凡发生死亡1人事故的,对企业一律顶格处罚;对责任人员:矿长撤职,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重伤事故的,分管副矿长撤职,矿长降级;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矿业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撤职。对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要坚持提级调查与挂牌督办相结合,对较大和典型事故及时发出事故通报,较大事故一律由省局挂牌督办;对一般亡人和火灾爆炸事故,省局一律派员现场督导。对发生亡人事故、且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顿或暂扣直至吊销其安全许可证。要对重大隐患进行提前问责,不能等出了事故再去追责,做到关口前移。对未结案的事故,要依法依规按期结案,对已结案的事故,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切实做到“四不放过”。要建立事故“一案双查”制度,既要严肃追究事故企业的责任,又要倒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特别是安全大检查、安全“体检”、淘汰退出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用严格的问责制推动高危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

  请各市(州)安委会立即将本通知内容传达到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和各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并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10日

  

  


川公网安备 513426020000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