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东县租赁廉租住房审核流程


来源:会东县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4年11月08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一)初审。申请人所在单位、社区依据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并将初审情况公示七日;

  (二)复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单位、社区所属乡镇人民政府或系统进行复审并将复审情况公示七日;

  (二)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乡镇人民政府或系统将复审情况报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城乡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情况由县电视台公示。

  注:内容均为会东县已租赁的廉租住房相关情况,今后的廉租住房租赁将根据每期房源和租赁人群变动在政策要求将有所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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