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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东县八措并举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


来源:县林业局 时间:2018-02-23 15:11 点击率:打印】【关闭

  为切实抓实抓好当前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会东县八措并举,筑牢森林草原防火墙,全县防火强度持续增强,防火意识明显改善,防火措施全面到位,防火效果显著提高。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应急处置。春节前后,全县持续大风、高温、干旱等气候条件,多个乡(镇)不同程度发生火警、火情、火灾,县委、县政府迅速行动、强化措施,查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的漏洞、盲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要求各乡(镇)及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强化措施,加强领导,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火情时做到“打小打早打了”,出现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实现“科学扑救、安全扑救”。

  二是再次全面开展宣传教育。通过会东电视台持续播放《会东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森林防火区的通告》、相关单位对外电子宣传屏、会东发布、对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的森林火案肇事者曝光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深度、广度。并要求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统一制作防火告知书,各乡(镇)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必须召开好群众会,及时将森林草原防火户主通知书、防火告知书等宣传资料发放到林区每个农户、每个家庭,每个家庭必须签字领取,做到痕迹化管理,宣传率必须达到100%;由各乡(镇)重点在主要林区入口、林区附近、交通要道等醒目位置张贴和粉刷防火宣传标语,增设森林草原防火警示牌。

  三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州有关会议、文件及领导重要批示要求,深入推进“五长制”,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作为各级“林长”的重要职责,在发生火情火灾时,各乡(镇)主要领导必须第一时间到现场指挥,切实履行责任,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责任制的落实。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落实森林防火成员单位部门包村和乡(镇)干部包村、村干组干包户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森林草原防火责任体系。

  四是全面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由各乡(镇)和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经常性火灾隐患大排查,组织力量清山清林,及时清除火灾隐患。各类巡山护林员必须上岗到位,加大巡护力度,对重点地段增设临时防火检查站,增加临时护林员,加大巡护密度,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和地块有人守。把巡山守卡和重点盯人的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全面杜绝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及其他极易诱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活动;严把关口,加强对进入禁火区内的所有人员和机动车辆的防火检查。

  五是加大火案查处力度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森林公安机关立即组织警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火灾现场,开展案件侦破工作,森林公安警力不足时,涉及火案辖区派出所要调出警力配合森林公安机关查处火案,加大破案力度,已侦破的森林火灾案件要从快、从严、从重处罚。截至目前,县森林公安局,共侦办森林火案15件。已查破12件,其中:刑事拘留4人;行政处罚5人(行政拘留2人);待处理5件;正在调查中1件。

  六是加强气象预警,抓好火源管控。气象部门及时向县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报送近期气象过程,向社会公布气象预警。强化“两项制度”落实,在突出重点时间节点和地段,严格实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倡导文明祭祀,加强火情监测,把各乡(镇)“两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考核,因推行不力,巡山护林员和草管员管理落实不到位,没有按要求全面推行“两项制度”引发火灾的乡(镇),县政府要扣减专职巡山护林员、草管员补助经费和年度森林草原防火目标评奖资格,因没有认真推行“两项制度”而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损失严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七是加强预警监测,强化值班调度。乡(镇)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每天按时向县防火办报告当地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情况,严肃处理脱岗漏岗、不报告行为。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一旦发生火情,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的有关规定,对起火的时间、地点、原因、肇事者、受害森林面积和蓄积量、人员伤亡、扑救情况、物资消耗、其他经济损失等及时归口上报,防止多头上报,更不许虚报、迟报、瞒报。

  八是增强预扑森林火灾力量。我县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队员从33人增加至60人,专职巡山护林员从267名增加至367名,各乡(镇)组建30人以上的半专业扑火队,各村建立20-3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相关经费纳入乡(镇)财政预算,配备必要的扑火工具,加大扑火技能和火场自救知识培训力度,努力提高森林消防队伍的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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