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暨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凉山新闻网 时间:2017年08月11日 点击率:打印】【关闭

我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暨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整治工作

  7月2日,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开展全州工程建设领域暨经济适用住房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对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州委副书记、州长罗凉清任清理整治领导小组组长,州委副书记苏嘎尔布,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冯斌,州委常委、州国资委党委书记胡坤,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张力,州政府副州长杨卉任副组长。州监察局、州发改委、州规建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方案要求,清理整治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罚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相结合,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自查自纠、强化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的廉洁高效,营造风清气正的建设环境,为全州经济建设和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方案部署,本次清理整治的范围为全州范围内政府投资的建筑工程和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重点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是原州房管局2009年和2010年内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和改善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二是从2008年至2014年,由州国资委牵头的州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三是17县市政府审批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四是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项目。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违反土地使用有关政策的;二是项目立项、招投标程序违规违纪的;三是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施工手续不完善的;四是在批准设计外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提高装修标准或在建设过程中设计变更不规范、虚报投资额、工程结算多记等违纪违规情况及工程竣工后不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五是住房分配过程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六是项目业主将经济适用住房违规出售的;七是建设过程中有关人员“吃、拿、卡、要”,收受红包礼金的;八是违反财经政策,把财政资金直接用于集资户经济适用住房房屋建设的。

  据悉,本次清理整治工作将分四个阶段进行。7月5日至10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将组织观看州政府办公室原副主任杨彬案警示教育片,安排部署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实行代建工作,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7月11日至31日为自查自纠阶段,涉及单位查找、梳理存在问题,形成书面总结、建立台账,报送州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日至10日为抽查督查阶段,各责任单位将抽查、督查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情况,对查实问题及时上报州领导小组办公室。8月11日至9月20日为整改落实阶段,州、县市领导小组责成责任部门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提醒,提出处理意见,涉嫌违纪违法的分别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各项目涉及单位针对存在问题切实进行整改,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记者 蔡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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